供電系統用戶供電可靠性管理標準供電系統用戶供電可靠性管 理 標 準 1、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城網、配電網用戶供電系統可靠性管理機構的管理職能、管理內容與要求、檢查與考核。 本標準適用于龍灣永強供電公司城網、配網用戶供電系統以及可靠性管理領導小組、部門和管理人員。 2、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行業標準《供電系統用戶供電可靠性評價規程》(DL/T836-2012)。國家電網公司企業標準《城市電力網規劃設計導則》(Q-GDW-156-2006)。 3、職能、權限、責任 3.1 職能 3.1.1 用戶供電可靠性的管理工作,在分管經理及供電可靠性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生產技術部歸口管理,設專職(兼職)管理員。 3.1.2 各供電所、搶修中心均設兼職管理員,負責本部門的用戶供電可靠性管理工作。 3.2 權限 3.2.1 分管經理權限 3.2.1.1 有權召開用戶供電可靠性領導小組會議,分析指標情況指導生產實際。 3.2.1.2 貫徹執行浙江能源監管辦下達的有關用戶供電可靠性管理的各項規定,經常檢查指導各供電所的用戶供電可靠性管理工作。審核、批準下達各供電所分配指標數。 3.2.1.3 推動供電可靠性管理工作向科學化、現代化方向發展,積極開發微機應用,并采取有效措施,不斷提高管理人員素質與管理水平。 3.2.2 生產技術部主任權限 3.2.2.1 認真貫徹執行上級部門頒發的可靠性統計辦法及有關規定,組織協調配電系統供電可靠性管理目標。 3.2.2.2 有權檢查各部門有關記錄及基礎資料,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3.2.2.3 負責檢查、督促內部專業人員的工作。 3.2.3 用戶供電可靠性專職員權限 3.2.3.1 認真做好全公司供電系統用戶供電可靠性管理工作。 3.2.3.2 負責全公司供電系統用戶供電可靠性指標的平衡測算,分配各單位考核指標。 3.2.3.3 每季度進行一次可靠性分析工作。 3.2.4 用戶供電可靠性(兼職)管理員權限 3.2.4.1 負責做好本單位(部門)供電系統用戶可靠性的管理工作及運行數據統計上報; 3.2.4.2 有權督促、指導并考核下屬各班所的可靠性管理工作,健全有關基礎資料,督促運行資料的按時上報。 3.2.4.3 按公司下達的考核指標,進行分解和測算,嚴格執行周計劃停電申請制度,平衡和協調下屬各班所的檢修、施工計劃。 3.2.4.4 每季進行一次可靠性分析工作,提出提高供電可靠率的切實措施和對策。 3.2.5 供電所權限 3.2.5.1 按公司下達給本單位季度可用時戶數控制使用,根據生產檢修計劃安排出本單位停電時戶數,合理安排生產和作業計劃。平衡所屬各班組的工作任務。 3.2.5.2 負責各轄廠內配電網的大修、改造等工作。按公司編制的配網規劃加速電網的更新和改造、逐步達到運行可靠。 3.2.5.3 貫徹落實各項供電可靠性管理規定,認真做好各種記錄,確保數據齊全,準確。按時填報各種可靠性報表。 3.2.5.4 加強可靠性分析工作,提出并實施提高可靠性的切實措施。 3.3 責任 3.3.1 分管經理責任 3.3.1.1 負責領導全公司用戶供電可靠性管理工作,提出全局管理目標,采取有效措施,完成上級下達的可靠性指標。 3.3.2 生產技術部主任責任 3.3.2.1 及時掌握全公司配網供電可靠率完成情況,協調設備運行檢修,計劃停電安排與有關部門的關系。 3.3.3 用戶供電可靠性專職員責任 3.3.3.1 審核各部門上報的有關報表、數據,及時向上級部門報送有關報表及盤片,傳送有關信息。 3.3.3.2 建立健全全公司可靠性管理資料及有關檔案,逐步使全局可靠性管理工作系統化、科學化、現代化。 3.3.4 用戶供電可靠性(兼職)管理員責任 3.3.4.1 對上報的可靠性基礎、運行數據資料的正確性、完整性負責。 3.3.4.2 供電所(兼職)管理員負責做好各種基礎數據、運行數據的建檔、更動及上報工作,其中基礎數據每月修改一次。 3.3.5 各供電所責任 3.3.5.1 合理安排檢修、施工計劃,盡量減小停用范圍,確保計劃指標的完成。 3.3.5.2 加強檢修,施工管理和設備運行管理,提高設備健康水平避免重復檢修停電,減少事故停電。 3.3.5.3 認真做好各種可靠性記錄,確保數據齊全,準確。按時填報各種可靠性報表。 4 管理內容和方法 4.1 指標的分配及下達: 根據上級下達的供電可靠性指標,結合我公司的實際情況,由供電可靠性專職員擬定指標分配方案,經可靠性領導小組審核同意,經分管經理批準后下達。 4.2 統計計算方法: 4.2.1 城網供電可靠性和農村配網供電可靠性計算:
5 報告和記錄 5.1 應建立的基礎資料: a、配電系統圖(萬分之一地圖); b、供電系統可靠性運行情況月報表; c、中壓用戶供電系統基本情況統計表; d、用戶停電檢修申請表; e、周計劃停電申請表: f、有關操作記錄簿冊: g、可靠性指標臺帳: h、有關供電可靠性的文件、通知及報表: i、季度供電可靠性運行情況分析; j、供電系統用戶供電可靠性評價規程。 5.2 建立、健全可靠性統計數據資料歸檔,并逐年積累。 5.3 可靠性工作所形成的報告和記錄,每月、季、年由專業人員報有關部門。 6 檢查與考核 6.1 本標準由龍灣永強供電公司分管領導、生產技術部主任負責檢查。 6.2本標準具體考核:參照《龍灣永強供電公司崗位責任制》考核辦法執行。 |